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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社会科学网》全文刊发黄斌教授理论文章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21-01-11 [来源]: [浏览次数]:

1月7日,《中国社会科学网》畅望“十四五”实现新蓝图栏目全文刊发黄斌教授理论文章——《运用系统观念推进高质量社会治理共同体建设》,现将全文转载如下:


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是新时代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推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举措和重大理论创新。这是一个庞大而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结合新时代推动高质量发展的主题和社会治理创新目标进行系统性统筹与全局性谋划。运用系统观念推进高质量社会治理共同体建设,必须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注重从党建引领、利益整合、凝聚共识、制度保障和科技赋能等五个方面整体推进、协同发力,做到“五个聚焦”,为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治理共同体建设提供系统性的解决方案。

  聚焦党建引领,建设充分激发治理主体活力的“合力共同体”

  党的领导是社会治理共同体建设的根本保障和最大优势。以党的建设为保障、党的领导为核心,推进多元、协作、负责、高效的社会治理共同体建设,关键是要通过健全党建引领多方参与的共治机制,充分发挥党对社会治理共同体建设的全面领导与统筹协调功能,充分激发党委、政府、社会、公众等各类社会治理主体共同参与解决社会问题的创造活力。具体来说:一是要通过建立健全“党建引领+”工作体系,充分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将党的领导始终贯穿于社会治理共同体建设的全过程,引导政府、市场、社会等多方力量共同参与社会治理。二是要充分发挥党在协调政府治理与群众自治良性互动中的领导核心作用,通过完善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和德治三者融合的城乡基层治理体系,把党的组织优势、政治优势转化为社会治理优势。三是要大力加强基层党组织的政治引领、组织引领和机制引领能力建设,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把基层党组织建设成为社会治理攻坚克难的“桥头堡”和充分激发基层社会创造活力的“发动机”。四是要充分发挥党在完善基层民主协商制度中的引领作用,运用协商民主的思维、方法和举措,充分挖掘和调动治理主体的智慧和力量,让每个主体各尽所能、各展所长,最终形成所有主体共同参与社会治理共同体建设的最大合力,建设充分激发治理主体活力的社会治理共同体。

  聚焦共建共享,建设基于公共利益最大化的“利益共同体”

  “人类奋斗所争取的一切,都同他们的利益有关。”是否具有共同利益和能否形成利益共同体,是社会治理共同体产生与发展的前提。新时代以来,随着经济社会改革的全面深化,社会各阶层之间的利益诉求呈现加速多元化的发展趋势,不同利益主体之间围绕着特定目标和利益诉求展开利益博弈而导致的利益冲突、低效治理和行动风险等,成为阻碍社会治理共同体建设的重要因素。唯有聚焦共建共享,建立命运相连的利益共同体,才能有效降低治理成本,提升治理效能,实现利益最大化。社会治理共同体作为利益协调共生的重要整合力量,具有推进利益协调共享、促进共同利益发展与均衡分配、促进社会治理公共性回归的重要功能。多元主体在利益博弈中建设社会治理共同体,不仅要用共享发展理念勇于打破利益固化的藩篱,更要把追求社会公共利益最大化作为价值旨归,根据利益共享和责任共担原则,构建有助于利益均衡生产的利益生产与分配机制,促进社会治理共同体高效协调合作,打造活力与秩序并存、效率与价值并具的利益共同体。

  聚焦凝聚共识,形成具有强大社会凝聚力的“价值共同体”

  价值观是社会规范的核心,是维系社会群体存在与发展的精神纽带。在一个公民意识复苏、社会利益多元分化、社会矛盾和问题层出不穷的现代社会中,如何在价值观上凝聚共识,实现社会认同,形成强大社会凝聚力,是社会治理共同体建设面临的一个重要挑战。通过重建社会价值共识来消弭群体间的分歧,推动形成具有强大社会凝聚力的价值共同体,首先需要充分发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引领作用,通过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转化为广大人民群众的价值取向、愿望要求和自觉行动,使之真正成为人们内心的道德准则和制度准则。当然,充分发挥价值共同体对于社会治理共同体的引领作用,还需要通过社会责任意识的唤醒与重建,凝聚出一种人人有责、人人尽责的治理共识,让社会治理共同体中的每一个主体都具有责任担当意识,做到明晰责任、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社会凝聚力是社会共同体对社会成员的吸引力,也是社会成员对于整个共同体的向心力。社会凝聚力的形成绝对不是简单物质层面的钱和物的交换,更重要的是在心灵、思想、道德、情感和信念等精神层面形成共识。基于价值共识而达成的社会认同和高度耦合的强大凝聚力,是推进高质量社会治理共同体建设的强大精神动力。

  聚焦制度建设,建设协同高效“制度共同体”

  制度作为一种规范性群体联系纽带,是构建社会共同体的经脉力量,也是社会治理共同体得以存在与发展的重要依托。制度作为一种对社会成员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行为规范,具有柔性的凝聚力和刚性的约束力,是利益协调和价值整合的有效保障。建设协同高效的制度共同体,是有效规范利益分配、促进社会价值共识形成的有效手段。作为社会治理共同体的根本保障,制度共同体既强调了制度对社会成员的硬性规定,又突出了社会治理的公共性与普适性。充分发挥好制度共同体在社会治理共同体建设中的基础性作用,关键是通过建设完善的统揽全局、协调各方的党委领导体制,协同高效的政府负责体制,开放多元、多方共赢的社会协同体制和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公众参与体制,实现党和政府对社会的充分赋权,用制度的固化定型来保障人人尽责的可能性和有效性,努力使每个治理主体都能严格履责,各尽其能,各负其责。同时,又通过利益表达、协调和保障机制建设,将散落在不同领域的社会资源进行高效整合与合理配置,通过一系列正式和非正式制度建设,将协调共享的制度优势转化为丰富高效的治理效能。

  聚焦智慧治理,建设高效精准的“智能共同体”

  伴随着互联网+、大数据和人工智能的广泛应用,现代信息技术赋能的智慧治理作为一种新的智能化治理模式已经渗透到经济社会的各个领域,成为当下社会治理创新的新热点。现代信息技术应用为社会治理理念、治理体制、治理模式和治理方法带来的革命性、颠覆性的变革,使得建构一个智能化的社会治理共同体成为可能,实现社会治理的精准化、智能化和高效化,成为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必然要求。在智能治理的全新时代,社会治理具有两个显著的特征:一是智能精准,二是系统高效。前者表现为运用深度挖掘与多维分析技术,变消极被动为积极主动,推动社会治理由传统的粗放型向现代智能型精细化转变,社会治理变得可控可预测,传统社会治理中存在的信息孤岛、条块分割、消极等待、效率低下等难题自然迎刃而解。后者表现为运用大数据的采集、存储、分析和挖掘机制,实现数据信息资源的整合、业务的协同和信息数据及时有效的互通共享,推动系统高效的智能化、协同化社会治理共同体建设。这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作,既需要有一个数据化、物联化、智能化的智慧化平台作支撑,也需要有一套完善的科技支撑制度。坚实的制度保障和先进的科技赋能,是推动社会治理智能化水平、质量和效率不断提高的两大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