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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主义学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印章使用管理的通知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24-09-12 [来源]: [浏览次数]:

各教研室、办公室:

为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提升党纪学习教育实效,进一步规范校院印章使用和管理,提高服务质量和办事效率,

根据《西安财经大学印章使用和管理办法》(西财大校发[2019]50号),现就进一步加强印章使用管理通知如下:

1.专人负责。学院综合办公室负责本部门印章的具体管理、存放和使用。

2.妥善保管。印章未经批准,不准在办公地点以外使用。

3.严格审核。严格执行审批手续和用印登记制度。用印申请人填写《马克思主义学院用印申请表》,主管领导审批后方可办理盖章手续。严禁未经主管领导批准擅自用印,严禁在空白介绍信、单据或纸张上加盖印章严禁学生代为办理盖章手续。用印件涉及保密的,要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不得随便翻阅和谈论。根据校院印章管理制度,明确规定不得用印的,印章管理人员要拒绝用印。

4.规范用印。印章一般应盖在公文、公函落款的机关名称和发文时间中间偏上位置,骑年盖月,上不压正文,印文要求端正、清晰。


马克思主义学院

2024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