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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政部党员政治理论学习制度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12-05-31 [来源]: [浏览次数]:

思政部党员政治理论学习制度

为加强党员政治理论学习,用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党员头脑,不断提高党员政治思想素质,使全体党员始终以坚定的理想信念、坚强的党性观念,自觉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永葆共产党员先进性,在教学科研等工作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党支部按学期制定党员政治理论学习计划,办公室在每学期开学一周内将计划下发到各党小组和中心学习组成员。

第二条:政治理论学习内容包括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党的基本知识、党纪法规、党和国家路线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党和国家领导人新发表的重要讲话、党报党刊登载的重要政治理论文章,党的其它重要文献、高等教育理论及实践中的成功经验。

第三条:学习时间要求:

1.中心组每月集中学习不少于一次,总时间不少于3小时;

2.党员每月集中学习不少于一次,总时间不少于2小时。

第四条:党员学习可以由支部集中组织,也可以党小组集中组织,还可以用上党课的方式组织学习,同时党支部要安排党员自学。

第五条:中心组和党小组要认真按照党支部下达的学习计划组织学习,确保完成学习计划的内容,并做好学习记录。

第六条:党员领导干部要做好学习笔记,同时,党员每学期写一篇学习心得,交党支部存档。

第七条:建立党员参加政治学习考勤。无特殊情况不得缺席集中学习。

第八条:党员政治学习考勤和学习心得作为年度优秀党员评比的重要参考条件。

第九条:党小组对党员政治学习情况以及学习计划完成情况进行检查。

第十条:各党小组组长是本小组组织党员政治学习的第一责任人,党支部每学期对各党小组党员政治学习进行考评,对政治学习组织不力的党小组第一责任人予以经济考核。

中共西安财经学院

思想政治理论教学科研部直属支部委员会

2010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