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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 安 财 经 学 院思政部直属党支部党风廉政建设制度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12-05-31 [来源]: [浏览次数]:

西 安 财 经 学 院

思政部直属党支部党风廉政建设制度

(2010年6月25日)

为认真贯彻中央、中纪委、省委、省纪委和校党委、纪委关于加强廉政工作文件精神,结合我部实际情况,特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制度。

一、认真学习贯彻执行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一系列文件精神,协助学校党委和纪委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对腐败工作,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反对因循守旧、不思进取;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反对照搬照抄、本本主义;坚持密切联系群众,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反对独断专行、软弱涣散;坚持党的纪律,反对自由主义;坚持清正廉洁,反对以权谋私;坚持艰苦奋斗,反对享乐主义;坚持任人唯贤,反对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二、认真落实中纪委、省纪工委一系列关于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若干规定和准则,落实校党委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切实重点做好思想作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生活作风建设。认真落实校纪委一系列关于反腐倡廉若干规定,做到令行禁止。直属支部与各教研室签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将责任层层落实到人。

三、坚持直属党支部的保证监督作用。直属党支部实行民主集中制领导,坚持“集中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议事和决策基本原则,参与讨论和决定本部教学、科研、行政管理中的重要事项,支持主任在其职责范围内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

四、坚持行政工作主任负责制。主任在决定重要行政事务时,要及时向直属党支部主要负责同志通气,以取得直属党支部的保证监督作用,并动员全体党员和教职工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五、直属党支部负责召开好每学期一次的支部成员和部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要严格按照学校党委确定的生活会主题、内容和要求,找准党性党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组织好学习。广泛征求群众意见,认真撰写发言提纲,开展谈心活动和批评与自我批评。直属党支部书记作为党务“第一责任人”切实负起领导责任,以自己的模范行动来带动其他同志,保证民主生活会质量。党员领导干部要自觉做好表率作用。

六、主任、副主任、办公室主任每年都要认真参加本部门的工作述职。在述职中,要把廉洁自律作为一项重要内容进行汇报,接受群众的评议和学院领导的考核。

七、坚持党务部务公开制度。直属党支部和行政在党员发展、人员调入调出、经费使用等重要事项上,都要按照有关工作制度、学校相关部门规定的程序和权限进行操作,不得随意删改和变动。正式决定前需要公示的要公示,坚持公开、公平和公正,以接受群众的监督。严格执行学校财务报销制度,坚持谁主管谁签字、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所有资金的签字报销实行一支笔制度。严格执行学校有关对外接待的规定,减少不必要的应酬,禁止用公款高消费。

八、大宗物品购买委托学校资产管理处招标购买。其余购物、用工事项经领导批准后由两人以上负责办理。

九、党员领导干部要教育家属子女及身边的工作人员,自觉遵守党纪国法。杜绝领导干部利用职权为家属子女或亲朋好友谋私利。

十、党员领导干部按照西安财经学院关于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

十一、全体党员和干部都要模范遵守党纪、政纪和法律法规,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坚定理想和信念,自觉抵御资产阶级腐朽和封建残余思想的侵蚀。党员和党员干部违犯党的纪律的,要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给予处分,严肃党的纪律,永远保持党组织的纯洁性和先进性。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西安财经学院

思想政治理论教学科研部直属支部委员会

二0一0年六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