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小平统一战线思想论纲
来源 摘自中央统战部网站
新的社会历史条件和统一战线的新任务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之后不久,邓小平就在新时期统一战线的纲领性文件即全国政协五届二次会议的开幕词中明确指出:“我们的国家进入了以实现四个现代化为中心任务的新的历史时期,我们的革命统一战线也进入了一个新的历史发展阶段”(《邓小平文选》第2卷第185页)。
我们国家新的社会历史条件有哪些?新时期统一战线的主要任务是什么?根据邓小平的有关论述,主要是:
我国的社会阶级状况发生了根本的变化。工人阶级的地位已经大大加强,农民已经是有长期历史的集体农民。工农联盟将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的基础上更加巩固和发展。知识分子包括从旧社会过来的老知识分子的绝大多数,已经成为工人阶级的一部分,正在努力自觉地为社会主义事业服务。资本家阶级原来占有的生产资料早已转到国家手中,他们中有劳动能力的绝大多数人已经改造成为社会主义社会中的自食其力的劳动者。现在,他们正在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贡献力量。
党和国家的工作重点转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阶级斗争已经不是主要矛盾,社会的主要矛盾是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同心同德地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是今后一个相当长的时期内全国人民压倒一切的中心任务。
实行改革开放的政策。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们制定了一系列方针政策,这些政策概括起来就是改革开放。改革开放是决定中国命运的一招,也是新时期最鲜明的特点。从解放生产力、扫除发展生产力的障碍这个意义上来说,从政策的重新选择、体制的重新构建这个转变的深刻性和广泛性来说,从由此而引起的社会生活和人们观念变化的深刻性和广泛性来说,改革是中国的第二次革命。
提出“一国两制”的构想,推进祖国和平统一大业。现在最大的统一战线问题,是解决台湾问题、实现祖国统一。我们的政策是实行“一个国家,两种制度”,具体说,就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内,大陆实行社会主义制度,香港、澳门、台湾作为特别行政区保留原有的资本主义制度不变。
邓小平指出:“国家工作着重点的转移,国内阶级状况的根本变化,使得新时期统一战线的性质、任务、方针、基本政策都发生了新的重大变化”(《邓小平论统一战线》,中央文献出版社1991年第1版,第241页)。这些变化,标志着我国统一战线进入了一个新的历史发展阶段,即由服从和服务于阶级斗争的统一战线转变为服从和服务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统一战线。统一战线已经不再是几个阶级的联盟和阶级斗争的特殊形式,而是社会主义劳动者和爱国者的政治联盟。
早在我国生产资料私有制的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我国刚刚进入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之时,毛泽东就及时指出:“中国共产党是领导阶级斗争胜利了的党,现在的任务就是要搞建设”(转引自薄一波《若干重大决策与事件的回顾》下卷第568页)。邓小平也说:“我们前一个阶段做的事情是干革命。……今后的任务是什么呢?革命的任务还有一部分,但是不多了。今后的主要任务是搞建设”(《邓小平文选》第1卷第261页)。经过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我们终于实现了工作重点的战略转移,邓小平又进一步强调:在整个现代化建设过程中,都必须始终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离开了经济建设这个中心,就有丧失物质基础的危险。其他一切任务都要服从这个中心,围绕这个中心,决不能干扰它,冲击它。过去二十多年,我们在这方面的教训太沉痛了”(《邓小平文选》第2卷第250页)。如果说,毛泽东领导我们党确立的统一战线经历过几个不同的历史阶段,主要是服从和服务于革命斗争、阶级斗争的,从实质上说都是革命的统一战线;那么,在新的历史时期,邓小平领导我们党为巩固和发展统一战线作出了新的重大贡献,新时期统一战线主要是服从和服务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实质上成为建设的统一战线,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统一战线。
新时期统一战线是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
对于新时期统一战线,邓小平先后有过“革命统一战线”、“革命的爱国的统一战线”、“爱国统一战线”等几种不同的提法。1981年6月,中共中央《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把新时期统一战线正式称为“爱国统一战线”。
邓小平指出:“新时期统一战线,可以称为社会主义劳动者和爱国者的联盟。爱国者的范围是很广泛的,……包括旅居在国外的侨胞也有爱国的问题”(《邓小平论统一战线》,中央文献出版社1991年第1版,第158页)。“我们的统一战线比过去任何时期都更加扩大了,不仅包括全体社会主义劳动者,还包括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和拥护祖国统一的爱国者,是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前程远大,大有可为”(同上,第250页)。这是邓小平对新时期统一战线性质作出的科学阐述。
新时期统一战线有两面旗帜,即爱国主义旗帜和社会主义旗帜。在当代中国,爱国主义与社会主义本质上是统一的。我们的统一战线之所以叫爱国统一战线,是因为爱国主义具有强大的感召力和凝聚力,爱国与否是最大的政治分野。要在爱国主义旗帜下,联合中华民族海内外一切有爱国心的人们。只要有利于建设四化、统一祖国、振兴中华,只要有利于民族团结、社会进步、人民幸福,只要有利于挫败国内外敌对势力的渗透、颠覆与和平演变,不论哪一个阶级、阶层,哪一个党派、集团,哪一个人,我们都要团结。对台湾同胞、港澳同胞和国外侨胞,只要是爱国,尊重自己民族,维护民族的大局,即使不赞成社会主义制度的人也要积极争取和团结。在爱国的旗帜下,团结得越广泛,越有利于我们事业的胜利发展。
统一战线仍然是一个重要法宝
我国进入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时期之后,邓小平明确指出:“统一战线仍然是一个重要法宝,不是可以削弱,而是应该加强,不是可以缩小,而是应该扩大”(《邓小平文选》第2卷第203页)。统一战线之所以仍然是一个重要法宝,就在于统一战线在新的历史时期仍然具有自己独特的优势和作用。
爱国统一战线是实现广泛团结,凝聚人心,完成新时期总任务的基本保证。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是一项宏伟而艰巨的历史使命,完成这样的历史使命必须依靠全党、全国人民和海内外中华儿女的共同奋斗。实践证明,统一战线能够实现这样的大团结、大联合,为完成新时期的总任务贡献力量。
爱国统一战线是多党合作,参政议政,发扬社会主义民主的有效形式。通过统一战线中的多党合作、政治协商等形式,可以有效地发扬社会主义民主,广开言路,广求善策,充分发挥民主党派和各界党外人士的监督作用,促进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
爱国统一战线是协调关系,化解矛盾,维护社会稳定的积极力量。统一战线汇集了各方面党外代表人士,他们在各自所代表的群众中具有不可替代的影响。协调好统一战线各方面成员之间的关系,对巩固发展团结、稳定、和谐的社会政治局面具有重要的作用。
爱国统一战线是联络友谊,沟通感情,促进实现“和平统一、一国两制”的桥梁纽带。统一前,通过在爱国主义基础上的广泛联系和沟通,寻求共识与互利,化解隔膜与障碍;统一后,在不同社会制度并存的条件下,依靠统一战线来广泛团结意识形态不同、生活方式不同的人们,一起谱写振兴中华的新篇章。
总之,在新形势下,统一战线仍然是我们党的一大法宝,其范围不是缩小了,而是扩大了;对象不是减少了,而是增加了;任务不是减轻了,而是加重了。统一战线不是可有可无,而是比过去任何时候都更加重要。
统一战线的对象和范围
邓小平指出:“统一战线的对象,清楚得很,顾名思义,是把一切能够联合的都联合起来,范围以宽为宜,宽有利,不是窄有利”(《邓小平论统一战线》,中央文献出版社1991年第1版,第158—159页)。新时期统一战线“是社会主义劳动者和爱国者的联盟。这样范围就宽了,具有广泛的性质”(同上,第159页)。邓小平关于统一战线对象和范围的论述,放眼整个中华民族,强调大团结、大联合,突破了不同社会制度和意识形态的界限,从而使统一战线具有了空前的广泛性和巨大的包容性。
新时期统一战线包含了三个方面的内容:一是以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为基础,实现大陆范围人民的团结;二是以拥护祖国和平统一为基础,实现大陆同胞与台湾、香港、澳门同胞的团结;三是以促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为基础,实现海内外全体中华儿女的团结。有了这种空前广泛的联盟,我们就能够把一切共产党员和非共产党员,马克思主义者和非马克思主义者,无神论者和宗教信仰者,汉族群众和少数民族群众,国内同胞和海外侨胞,总之,把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都团结起来,把全民族的意志和智慧凝聚到实现四化、统一祖国、振兴中华的总目标上来。这样,我们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宏伟事业就会获得取之不尽的力量源泉;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就会形成更加广泛和坚实的社会基础。
统一战线的基本原则和基本经验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统一战线工作在继承优良传统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形成了一些适应新时期要求的基本原则和基本经验。
第一,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牢固树立统一战线为经济建设服务的指导思想。
邓小平指出:“要坚持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路线、方针、政策,关键是坚持‘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邓小平文选》第3卷第370页)。统一战线必须坚决贯彻党的“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的基本路线。经济建设是全党全国的工作中心,统一战线也要服从和服务于这个中心。四项基本原则是立国之本,不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改革开放将失去方向,统一战线也将失去政治基础;改革开放是强国之路,不坚持改革开放,社会主义制度就不能发展、完善,统一战线也难以巩固、扩大。统一战线要把为经济建设服务作为出发点,最大限度地把各民族、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和各界人士的意志和力量集中到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宏伟事业上来。
第二,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掌握党对统一战线的领导权。
坚持党的领导,是巩固和发展最广泛的统一战线的根本保证。不论过去、现在或将来,都必须坚持党对统一战线的领导权。“问题是党要善于领导;要不断地改善领导,才能加强领导”(《邓小平文选》第2卷第342页)。毛泽东早就说过,所谓领导权,不是要一天到晚当作口号去高喊,也不是盛气凌人地要人家服从我们,而是以党的正确政策和自己的模范工作,说服和教育党外人士,使他们愿意接受我们的建议。邓小平早在建国初期就指出:“在统一战线中保持党的领导,这是很对的,但是共产党员在自己的工作中如何体现党的领导呢?首先,要坚决地执行由我党提出的为人民政协所通过的共同纲领,和中央人民政府发布的每一项法令、文告。其次,要善于团结党外人士去实现共同纲领和执行法令。……第三,共产党员除了应成为执行共同纲领和遵守法纪的模范之外,还需要具有纯正的作风,就是要有不怕麻烦、谦逊朴素和实事求是的作风,要有一心一意为人民服务不计其他的工作态度”(《邓小平文选》第1卷第156—157页)。
第三,充分发扬社会主义民主,与党外各界人士平等协商。
建设高度的社会主义民主,是我们党的长远目标和根本任务之一。统一战线在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邓小平指出,由于中国共产党的执政地位,“更加需要听取来自各个方面包括各民主党派的不同意见,需要接受各个方面的批评和监督,以利于集思广益,取长补短,克服缺点,减少错误”(《邓小平文选》第2卷第205页)。在我们这个幅员辽阔、人口众多、多民族、多党派的社会主义国家里,对关系国计民生的重大问题,广泛听取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以及各族各界代表人士的意见,进行充分的政治协商,对于实现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避免或减少决策失误,保证各项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要创造团结、民主、和谐的气氛,活跃统一战线工作,坚持与党外各界人士平等协商,努力在国家政治生活中真正造成又有集中又有民主,又有纪律又有自由,又有统一意志又有个人心情舒畅、生动活泼的政治局面。
第四,坚持“两点论”,正确掌握政策。
政策和策略是党的生命。统一战线工作尤其要注意掌握政策。要学习辩证法,坚持“两点论”,防止片面性和绝对化。“总之,要照辩证法办事。这是邓小平同志讲的”(《毛泽东选集》第5卷,人民出版社1977年第1版,第361页)。在统一战线工作中,既要增进共同性,又要注意差异性;既要有原则性,又要有灵活性;既要讲团结、合作、友谊、人情,又要有善意的帮助和教育;既要有批评,又要有自我批评;既要反对关门态度或敷衍态度,又要反对迁就态度。要正确处理统一战线内部的各种矛盾。对属于人民内部的政治是非和思想认识问题,要坚持团结、批评、团结的方针,耐心细致地做好工作。
第五,大力倡导和发扬自我教育的优良传统。
邓小平指出:“统一战线和人民政协要发扬自我教育、自我改造的传统”,“帮助各方面的人士和群众在为社会主义服务的共同基础上不断增强团结,取得新的进步”(《邓小平文选》第2卷第187页)。要提倡并鼓励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和各界人士,在自愿的基础上,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深入开展爱国主义和社会主义的教育。在学习、教育中,要实行“三自”:自己提出问题,自己分析问题,自己解决问题;坚持“三不”:不打棍子,不扣帽子,不抓辫子。这样做,有利于敞开思想、交换意见、增进共识、加强团结。
第六,培养良好作风,讲究工作方法。
我们党历来对统一战线工作干部要求很高。早在抗日战争时期,周恩来就为统一战线工作干部定了六条守则:坚定的立场,谦诚的态度,学习的精神,勤勉的工作,刻苦的生活,高度的警觉性。邓小平也要求党的干部在做统一战线工作中做到:“充分的民主精神,高度的革命热情,和蔼的态度,积极的工作,刻苦的作风,和政治家的风度”(《邓小平文选》第1卷第14页)。他还特别指出要注意以下工作方式:一是要民主。各种问题要尽量征求非党干部的意见,取得大家的同意。二是要能团结人。每个党员都要接近非党员,在政治上去影响他们帮助他们,避免党员与非党员格格不入的现象。三是要坚持政治立场,同时在方式上也要讲究。等等。这些要求,至今对于统一战线工作干部提高自身素质、加强自身修养仍然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