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以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的精神,根据省政府立法工作的实际需要,进一步发挥专家在省政府立法工作中的作用,省政府决定建立陕西省人民政府立法专家库,并聘任27人为第一届陕西省人民政府立法专家库成员。我中心主任陈晓莉教授获聘为第一届陕西省人民政府立法专家库成员。
根据《陕西省人民政府立法专家库管理办法》,立法专家库成员可参与省政府立法工作,对省政府立法工作独立提出法律意见或者建议,不受任何单位和个人的干涉。本次被聘任的27位立法专家将在推进我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以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中发挥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