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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想政治理论教学科研部2013—2015聘期教师岗位设置与聘用实施办法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13-04-18 [来源]: [浏览次数]:

思想政治理论教学科研部

2013—2015聘期教师岗位设置与聘用实施办法

根据《西安财经学院2013—2015聘期岗位聘用实施方案》(西财党发[2013]6号)的有关精神,结合思想政治理论教学科研部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 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实行岗位聘用制度,是深化人事分配制度改革,转换用人机制,优化人员结构,合理配置人力资源,提高办学效益的重要举措。其主要目标是:构建结构层次比较科学合理的岗位序列和有序竞争、充满活力的聘用机制,促进人员合理流动和结构优化。充分调动全体教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造就一支高素质、高水平的教职工队伍。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办学效益,保证我校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和管理水平的不断提高。推动学院各项事业的全面健康发展,为实现建设特色鲜明的教学研究型财经大学的奋斗目标提供强有力的人才保障。

(二)基本原则

1.坚持深化人事分配制度改革方向,按照“按需设岗、择优聘用、事职相符、责酬一致、合同管理、严格考核”的原则。进一步推进以全员岗位聘用制为核心的人事分配制度改革,充分发挥岗位聘用与绩效工资的调节和导向作用,合理配置人力资源,优化人员结构,促进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不断提高学校办学效益和整体办学水平。

2.坚持以人为本,科学发展的原则。牢固树立“教师为本”、“人才第一”的观念,大力推进人才强校工程。积极营造有利于人才发挥才干的制度和环境氛围,探索有利于教学科研团队建设和发展的管理机制。妥善处理学校长期发展目标与短期目标、教学与科研的关系,发挥教师比较优势,着力构建学校核心竞争力。

3.坚持学科为主导、科研为关键、教学为中心的管理理念。积极扶持重点学科、特色学科,切实保证优势学科和基础学科建设,增强学校对学科发展的调控能力。进一步加大高层次拔尖人才的培养引进力度,积极组织和培育相对稳定、结构合理的学术梯队,促进高等级教学科研成果产出,切实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4.坚持按劳分配,效率与公平并重的原则。增加经费投入,在保证教职工收入水平普遍有所提高的前提下,适当向教学一线和中低收入的教职工倾斜。

二、岗位设置等级名称

教师岗位设置7个等级,其中正高级岗位设置3个等级:学术带头人、课程建设负责人、教授;副高级岗位设置2个等级:副教授1、副教授2;中级岗位设置2个等级:讲师1、讲师2。

管理岗位设置科员岗位1个;教辅岗位设置资料员岗位1个等级。

思想政治理论教学科研部2013—2015聘期岗位一览表

部 门

固定编制( 人)

合 计

专业教师岗位

管理岗位

教 辅

思想政治理论教学科研部

36

34

1

1

思想政治理论教学科研部教师岗位设置一览表

序号

岗位层次

岗位等级和名称

数量(个)

比例(%)

教授岗位

4

11.8

1

四级2

课程建设负责人

2

——

2

四级3

教授

2

——

副教授岗位

12

35.3

3

五级

副教授1

6

50

4

六级

副教授2

6

50

讲师岗位

18

53

5

七级

讲师1

11

60

6

八级

讲师2

7

40

合计

34

三、聘用条件和聘期目标任务

(一)基本条件

应聘教师、管理岗位人员,应全面完成了20010-20012聘期教学和科研目标任务,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品行,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课程建设负责人岗位聘用条件和聘期目标任务

1.必备条件

(1)具有教授(研究员)职务任职资格,男性年龄一般不超过57周岁,女性年龄一般不超过52周岁;或具有硕士学位和副教授职务任职资格;或具有博士学位和中级职务任职资格;

(2)能认真履行教授岗位基本职责,全职在校工作,上一聘期考核称职。每学年至少承担一门本科生课程,教学效果好;

(3)能准确把握本学科研究方向和发展动态,具有学术创新精神,具有稳定的研究方向和扎实的基础理论,具有较强的教学、科研能力,能制定本课程培养方案和发展规划;可承担省部级重点学科、研究基地、硕士点、精品课程的申报与建设工作;胜任教学内容、课程体系、教学方法改革和研究工作;学术作风民主,具有团结协作精神和较强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胜任学术团队领导工作,按计划组织完成各项教学、科研任务;能够积极引进和培养青年学术人才。

2.选聘条件

符合必备条件,在上一聘期内完成以下科研或教学改革研究业绩选项中的2项,可申报课程建设负责人岗位:

(1)国家科技三大奖获得者;

(2)国家级教学成果奖获得者;

(3)参与国家级本科教学工程项目个人排名前3名,或参与省级本科教学工程项目个人排名前2名;

(4)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一等奖个人排名前5名,二等奖个人排名前3名,三等奖个人排名前2名;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一等奖个人排名前6名,二等奖个人排名前4名;

(5)省级科学技术奖一等奖个人排名前4名,二等奖个人排名前2名,三等奖个人排名第1名;

(6)省级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一等奖个人排名前3名,二等奖个人排名前2名,三等奖个人排名第1名;

(7)省级教学成果奖特等奖个人排名前4名,一等奖个人排名前2名,二等奖个人排名第1名;

(8)主持省部级科研项目2项;或主持省部级科研项目1项并且参与国家级科研项目排名前3名;或主持省部级科研项目1项并且横向科研项目到账经费在10万元以上;

(9)主持省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1项;

(10)在本学科权威期刊上独立发表教学、科研学术论文1篇;或在本学科一类核心期刊上发表教学、科研学术论文3篇;

(11)在国家级出版社出版本学科学术著作1部(个人完成15万字以上);

(12)出版省级教育主管部门规划教材1部(副主编以上),或出版学校规划教材1部(主编);

(13)陕西省三五人才工程入选者,或陕西省教学名师,或陕西省优秀教师荣誉称号获得者;

(14)指导由教育部、财政部资助的国家级大学生竞赛(中国大学生数学建模大赛、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数控技术大赛、机械创新设计大赛、结构设计竞赛和广告艺术设计大赛)一等奖个人排名前3名,二等奖个人排名前2名,三等奖个人排名第1名。

思政部增设的选项

(15)主持省部级项目1项、厅级项目1项并且科研经费1万元;或主持厅级项目3项,并且横向到账经费2万元以上。

(16)在学校认定一类期刊发表论文1篇;或在二类期刊发表论文2篇。

3.课程建设负责人岗位基本职责

(1)学科建设方面。掌握本学科学术动态,立足学科前沿;负责或参加学科建设、专业建设和学术梯队建设;负责或参加课程建设和实验室建设;指导培养青年教师。

(2)教学方面。讲授研究生、本科生课程,进行双语教学,为研究生开设选修课;负责或参加本学科教学改革与教学评估工作;为师生作学术报告。

(3)科研方面。主持或参加纵向、横向科研项目的研究工作;主持或参加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发表高水平研究论文,著、编著作、教材。

(4)其它工作。组织开展本学科领域的学术活动,承担教学、学生、兼职管理工作,主动承担学校和本单位安排的其它工作。

4. 聘期目标任务

聘期内,应完成年度基本教学工作量240课时,并完成下列课程建设负责人岗位目标任务中的3项(带※项目必须完成项目)。

(1)国家科技三大奖获得者;

(2)国家级教学成果奖获得者;

(3)参与国家级本科教学工程项目个人排名前3名,或参与省级本科教学工程项目个人排名前2名;

(4)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一等奖个人排名前5名,二等奖个人排名前3名,三等奖个人排名前2名;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一等奖个人排名前6名,二等奖个人排名前4名;

(5)省级科学技术奖一等奖个人排名前4名,二等奖个人排名前2名,三等奖个人排名第1名;

(6)省级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一等奖个人排名前3名,二等奖个人排名前2名,三等奖个人排名第1名;

(7)省级教学成果奖特等奖个人排名前4名,一等奖个人排名前2名,二等奖个人排名第1名;

(8)主持省部级科研项目2项;或主持省部级科研项目1项并且参与国家级科研项目排名前3名;或主持省部级科研项目1项并且横向科研项目到账经费在10万元以上;

(9)主持省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1项;

(10)在本学科权威期刊上独立发表教学、科研学术论文1篇;或在本学科一类核心期刊上发表教学、科研学术论文3篇;或在国家级出版社出版本学科学术著作1部(个人完成15万字以上)并在学校规定的一类核心期刊上发表教学、科研学术论文1篇;或在学校规定的国家专业出版社公开出版学术著作1部(15万字以上),并在学校规定的本学科一类核心期刊上发表教学、科研学术论文2篇。

(11)出版省级教育主管部门规划教材1部(副主编以上),或出版学校规划教材1部(主编);

(12)陕西省三五人才工程入选者,或陕西省教学名师,或陕西省优秀教师荣誉称号获得者;

(13)指导由教育部、财政部资助的国家级大学生竞赛(中国大学生数学建模大赛、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数控技术大赛、机械创新设计大赛、结构设计竞赛和广告艺术设计大赛)一等奖个人排名前3名,二等奖个人排名前2名,三等奖个人排名第1名;

(14)特别规定:主持国家级课题1项,并在学校规定的本学科一类核心期刊上发表教学、科研学术论文1篇,视同聘期目标任务完成。

(四)教授岗位聘用条件、基本职责和聘期目标任务

1.必备条件

(1)具有教授(研究员)职务任职资格; 或具有硕士学位和副教授职务任职资格;或具有博士学位和中级职务任职资格;

(2)能认真履行教授岗位基本职责,全职在校工作,上一聘期考核称职。每学年至少承担一门本科生课程,教学效果好

2.选聘条件

符合必备条件,在上一聘期内完成以下科研或教学改革研究业绩选项中的1项,可申报教授岗位:

(1)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和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获得者;

(2)省级科学技术奖一等奖个人排名前6名,二等奖个人排名前4名,三等奖个人排名第2名;

(3)省级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二等奖个人排名前3名,三等奖个人排名第2名;

(4)主持省部级科研项目1项;或主持厅级科研项目1项并且参与国家级科研项目排名前3名;或主持厅级科研项目1项并且横向科研项目到账经费在10万元以上;

(5)参与国家级本科教学工程项目个人排名前5名,或参与省级以上本科教学工程项目1项个人排名前3名;

(6)西安市科学技术奖、陕西省高等学校科学技术优秀成果奖一等奖个人排名前3名,二等奖个人排名前2名,三等奖个人排名第1名;

(7)西安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陕西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一等奖个人排名前2名,二等奖个人排名第1名;

(8)在学校规定的本学科一类核心期刊上发表教学、科研学术论文2篇;

(9)在国家级或国家专业出版社出版本学科学术著作1部(个人完成10万字以上);

(10)出版省级教育主管部门规划教材1部(副主编以上);或出版学校规划教材1部(主编)。

3. 教授及岗位基本职责

(1)学科建设方面。掌握本学科学术动态,立足学科前沿;负责或参加学科建设、专业建设和学术梯队建设;负责或参加课程建设和实验室建设;指导培养青年教师。

(2)教学方面。讲授研究生、本科生课程,进行双语教学,为研究生开设选修课;负责或参加本学科教学改革与教学评估工作;为师生作学术报告。

(3)科研方面。主持或参加纵向、横向科研项目的研究工作;主持或参加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发表高水平研究论文,著、编著作、教材。

(4)其它工作。组织开展本学科领域的学术活动,承担教学、学生、兼职管理工作,主动承担学校和本单位安排的其它工作。

4. 聘期目标任务

聘期内,应完成年度基本教学工作量260课时;完成下列教授岗位目标选项中的2项(带※项目必须完成项目)。

(1)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和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获得者;

(2)省级科学技术奖一等奖个人排名前6名,二等奖个人排名前4名,三等奖个人排名第2名;

(3)省级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二等奖个人排名前3名,三等奖个人排名第2名;

(4)主持省部级科研项目1项;或主持厅级科研项目1项并且参与国家级科研项目排名前3名;或主持厅级科研项目1项并且横向科研项目到账经费在10万元以上;

(5)参与国家级本科教学工程项目个人排名前5名,或参与省级以上本科教学工程项目1项个人排名前3名;

(6)西安市科学技术奖、陕西省高等学校科学技术优秀成果奖一等奖个人排名前3名,二等奖个人排名前2名,三等奖个人排名第1名;

(7)西安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陕西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一等奖个人排名前2名,二等奖个人排名第1名;

(8)在学校规定的本学科一类核心期刊上发表教学、科研学术论文2篇;或在国家级出版出版本学科学术著作1部(个人完成10万字以上),并在本学科核心期刊发表教学、科研论文1篇;或在国家专业出版社出版本学科学术著作1部(个人完成10万字以上),并在本学科核心期刊期刊发表教学、科研论文1篇。

(9)出版省级教育主管部门规划教材1部(副主编以上);或出版学校规划教材1部(主编)。

(10)特别规定:主持国家级课题1项,并在学校规定的本学科核心期刊上发表教学、科研学术论文1篇,视同聘期目标任务完成。

(五)副教授1、副教授2岗位聘用条件和聘期目标任务

1.必备条件

(1)具有副教授职务任职资格;或具有博士学位和中级职务任职资格;

(2)能认真履行副教授岗位基本职责,全职在校工作,上一聘期考核称职。每学年至少承担一门本科生课程,教学效果好。

2.选聘条件

符合必备条件,在上一聘期内完成以下科研或教学改革研究业绩选项中的2项,可申报副教授1岗位;

符合必备条件,在上一聘期内完成以下科研或教学改革研究业绩选项中的1项,可申报副教授2岗位。

(1)省级科学技术奖获得者;

(2)省级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获得者;

(3)西安市科学技术奖一等奖个人排名前6名,二等奖个人排名前4名,三等奖个人排名前2名;或西安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一等奖个人排名前4名,二等奖个人排名前2名,三等奖个人排名第1名;

(4)陕西省高等学校科学技术优秀成果奖和陕西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参与获得者;

(5)参与省级以上本科教学工程项目1项。

(6)主持厅级科研项目1项;或主持校级重点科研项目1项;或主持校级科研项目1项,并且横向科研项目到账经费在5万元以上;或参与国家级科研项目排名前2名;

(7)校级优秀科研成果奖特等奖个人排名前2名,一等奖个人排名前1名 ;

(8)校级优秀教学成果奖特等奖个人排名前2名,一等奖个人排名前1名 ;

(9)主持校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1项;

(10)在学校规定的本学科核心期刊上发表教学、科研学术论文2篇;

(11)出版本学科学术著作1部(个人完成8万字以上);

(12)出版省级教育主管部门规划教材1部(本人编写撰写任务1章以上),或出版学校规划教材1部(本人编写撰写任务2章以上)。

3.副教授岗位基本职责

(1)学科建设方面。了解本学科学术动态;参加本学科、专业及实验室建设工作并发挥骨干作用;承担青年教师培养工作。

(2)教学方面。讲授研究生、本科生课程,为本科生开设选修课。

(3)科研方面。主持或参加纵向、横向科研项目和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的研究工作;发表较高水平的研究论文,编写教材、教学参考书。

(4)其它工作。积极参加本学科领域的学术活动,承担教学、学生、兼职管理工作,主动承担学校和本单位安排的其它工作。

4.聘期目标任务

聘期内,副教授1应完成年度基本教学工作量280课时,并完成下列副教授岗位目标任务选项中的3项(带※项目必须完成项目);副教授2应完成年度基本教学工作量300课时,并完成下列副教授岗位目标任务选项中的2项(其中第(10)项是必选项目)。

(1)省级科学技术奖获得者;

(2)省级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获得者;

(3)西安市科学技术奖一等奖个人排名前6名,二等奖个人排名前4名,三等奖个人排名前2名;或西安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一等奖个人排名前4名,二等奖个人排名前2名,三等奖个人排名第1名;

(4)陕西省高等学校科学技术优秀成果奖和陕西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参与获得者;

(5)参与省级以上本科教学工程项目1项。

(6)主持厅级科研项目1项;或主持校级科研项目1项,并且横向科研项目到账经费在5万元以上;

(7)校级优秀科研成果奖特等奖个人排名前2名,一等奖个人排名前1名 ;

(8)校级优秀教学成果奖特等奖个人排名前2名,一等奖个人排名前1名 ;

(9)主持校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1项;

(10)在学校规定的本学科核心期刊上发表教学、科研学术论文2篇(其中1篇为本一类核心期刊教学、科研论文);

(11)在学校规定的国家及出版社出版本学科学术著作1部(个人完成8万字以上);

(12)出版省级教育主管部门规划教材1部(本人编写撰写任务1章以上),或出版学校规划教材1部(本人编写撰写任务2章以上)。

(13)特别规定:副教授1:主持省部级科研项目1项,同时在学校规定的本学科一类核心期刊上发表教学、科研学术论文1篇;或者在学校规定的国家出版社公开出版学术著作1部(8万字以上),并在学校规定的本学科一类核心期刊上发表教学、科研学术论文1篇,视同聘期目标任务完成。副教授2:主持省部级科研项目1项,同时在学校规定的本学科核心期刊上发表教学、科研学术论文1篇;或者在学校规定的国家出版社公开出版学术著作1部(8万字以上),同时在学校规定的本学科核心期刊上发表教学、科研学术论文1篇,视同聘期目标任务完成。

(六)讲师1、讲师2岗位聘用条件、基本职责和聘期目标任

1.必备条件

具有讲师职务任职资格,认真履行讲师岗位基本职责,系统讲授过1门以上课程。

2.选聘条件

符合必备条件,在上一聘期内完成以下科研或教学改革研究业绩选项中的2项,可申报讲师1岗位;

符合必备条件,在上一聘期内完成以下科研或教学改革研究业绩选项中的1项,可申报讲师2岗位。

(1)参与省级科研项目1项个人排名前6名,或参与厅级科研项目1项个人排名前3名,或主持校级科研项目1项;

(2)参与校级以上本科教学工程项目1项;

(3)校级优秀科研成果奖特等奖个人排名前5名,一等奖个人排名前4名,二等奖个人排名前3名;

(4)校级优秀教学成果奖特等奖个人排名前5名,一等奖个人排名前4名,二等奖个人排名前3名;

(5)参与校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1项个人排名前5名;

(6)在学校规定的本学科核心期刊上发表教学、科研学术论文1篇,或在国内本学科学术期刊上公开发表教学、科研学术论文2篇;

(7)参与出版本学科学术著作1部;

(8)参与编写学校规划教材1部;

(9)校级青年教师讲课竞赛或多媒体竞赛三等奖以上获得者;

(10)横向科研项目到账经费在2万元以上。

3. 讲师岗位基本职责

(1)承担本科生教学任务,为本科生开选修课,承担本科实践教学任务,参与教学研究工作。

(2)发表科研和教学改革研究论文,参编教材、教学参考书。

(3)参与科研项目和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研究工作。

(4)主动承担教学、学生、兼职管理工作和本单位安排的其它工作。

4. 聘期目标任务

聘期内,讲师1应完成年基本教学工作量280课时,并完成下列讲师岗位任务条件选项中的3项(带※项目必须完成项目);讲师2应完成年基本教学工作量300课时,并完成讲师岗位任务条件选项中的2项(其中第(6)是必选的)。

(1)主持校级科研项目1项;

(2)参与校级以上本科教学工程项目1项;

(3)校级优秀科研成果奖特等奖个人排名前5名,一等奖个人排名前4名,二等奖个人排名前3名;

(4)校级优秀教学成果奖特等奖个人排名前5名,一等奖个人排名前4名,二等奖个人排名前3名;

(5)参与出版本学科学术著作1部;

(6)在学校规定的本学科核心期刊上发表教学、科研一类核心论文1篇,或在本学科核心期刊上发表教学、科研二类核心论文1篇及普通论文2篇;

(7)参与编写学校规划教材1部;

(8)校级青年教师讲课竞赛或多媒体竞赛三等奖以上获得者;

(9)横向科研项目到账经费在2万元以上。

(10)特别规定:讲师1:主持厅级科研项目1项,并在学校规定的一类核心期刊上发表教学、科研学术论文1篇;或在学校规定的国家级出版社公开出版学术著作1部(5万字以上),视同完成目标任务。讲师2:主持厅局级教学、科研项目1项,并在学校规定的二类核心期刊上发表教学、科研学术论文1篇;或在学校规定的国家专业出版社公开出版学术著作1部(5万字以上),视同聘期目标任务完成。

(七)普通管理、教辅岗位聘用条件和岗位职责

1.聘用条件

(1)应聘人员必须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宪法、法律和法规,遵守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有为教学科研服务的思想,身体健康,承诺履行全部岗位职责;具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开拓创新精神;办事公道、清正廉洁;近三年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

(2)应具有一定的政治理论知识,熟悉办公室(或资料室)工作的内容、要求和方法;具有熟练的计算机操作能力、一定的政策理解能力和较强的文字表达能力,能起草一般文书材料。

(3)应聘人员应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热爱办公室(或资料室)工作,具有一定的管理工作经验。

2.办公室科员岗位职责

(1)负责思政教学部日常事物处理工作

(2)负责思政教学部信息报送和报刊杂志的收发工作。

(3)负责思政教学部各类资料的收集、整理、管理和归档工作。

(4)负责思政教学部职工的考勤、考核和绩效工资核算、发放工作。

(5)负责本部门对外接待的具体工作。

(6)负责本部门物资设备管理工作。

(7)协助办公室主任、教研室主任做好相关工作。

(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2.资料员岗位职责

(1)热爱高等教育事业,敬业爱岗,有良好的工作态度、服务态度、职业修养。

(2)根据本部教学、科研的需要,及时掌握出版发行信息,协助学科带头人,搞好图书资料建设。

(3)掌握资料室各项业务工作的基本技能,严格执行资料室各项规定,具有处理各项业务工作的能力。

(4)掌握资料管理的基础知识,具备一定程度的业务学习和研究的能力。

(5)严格执行考勤制度,自觉遵守劳动纪律,坚持工作岗位。

(6)根据本部教学、科研的需要,迅速、及时、准确地完成各种资料的采购任务,不断提高资料的质量。

(7)办理资料验收、登记、查帐、借阅登记等工作。

(8)按分编工作细则要求,对收藏的资料进行准确分类、编目和加工。

(9)系统的组织和整理资料目录体系,负责资料数据统计、装订等工作。

(10)协助办公室主任、教研室主任做好相关工作。

(11)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聘用程序和考核

岗位聘用程序包括公布岗位、个人申报、资格审查、综合评议、公示、聘用等环节。

1.公布岗位。公布思政部聘用岗位的岗位设置方案、聘用条件、岗位职责和聘期目标任务。

2.个人申报。教职工根据岗位设置方案、聘用条件、岗位职责、聘期目标任务及自身情况分别向思政部申报。申报需填写应聘岗位申请表。

3.资格审查。对思政部聘用岗位应聘人员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确定符合申报资格人员名单。

4.综合评议。聘用工作组对应聘校级部聘用岗位和部聘用岗位应聘人员进行综合评议,提出拟聘用人员推荐名单,必要时报校学术委员会进行学术评议。

5.确定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审批。思政部岗位聘用工作组织按照工作职责和管理权限,确定聘用人员名单,并在思政部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3天,无异议后报校岗位聘用领导小组审定,学校院长办公会审批。

6.聘用。申报思政部设置岗位的人员,由思政部主要负责人聘用。

7.签订聘用协议。思政部分别与受聘人员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西安财经学院岗位聘用协议书》,聘用结果报学校岗位聘用领导小组备案。

(二)聘用期限

聘期一般为3年。

(三)岗位考核

思政部根据聘用协议,按学校有关规定和权限对受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职业道德和履行岗位职责、完成聘期目标任务等情况进行考核。

1.岗位考核实行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相结合的形式。年度考核主要考核聘用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职业道德、工作态度、履行岗位职责情况;聘期考核重点是考核工作业绩。

2.聘期内违反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或有违法违纪行为者,视其情节轻重,给与相应的纪律处分、经济处罚、降档聘用、解聘,直至解除劳动关系。

五、有关事项说明

(一)关于管理干部的岗位职务、职级与专业技术职务问题

1.受聘到管理岗位的副处级及以下管理人员,具有其他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可申请双通道专业技术职务岗位。申报条件、聘期科研任务与教师同等级岗位要求保持平衡,并享受相同待遇。

2.副处级及以下管理人员申请双通道专业技术职务者,可以向所在提出申请,按照岗位申报、聘用程序办理,考核由所在部门负责。

(二)聘期内到达退休年龄人员问题

教职工在聘期内到达退休年龄的,可不再参加岗位竞聘,直接聘用到相应等级最低职级的岗位,按实际工作期限聘用。聘任在相应等级最低职级岗位的教师,只做教学工作要求,不做科研工作要求。但申报教师高一等级或职级岗位的人员,应参加竞聘,并参加相应岗位的考核。

(三)空岗补员问题

每年三月份学校将开展空岗补员工作。各部门应按照学校2013年下达的各部门编制计划和人员补充计划控制岗位总量,并按结构比例控制各等级岗位职数(不含处、科级岗位),在岗位出现空缺的情况下方可实施空岗补员。

(四)新入校人员的岗位聘用问题

新入校人员按所从事工作聘用到相应岗位。新参加工作的博士研究生,经三个月考核,教师可申报讲师1 岗位。新参加工作的硕士研究生,经六个月考核,教师可以申报助教1 岗位。

(五)关于不在岗人员的聘用问题

聘任期间本人在外脱产学习或工作且未停发工资的人员,由所在单位通知本人参加岗位聘任工作。

(六)对上一轮聘期考核中超额完成岗位目标任务和未完成岗位目标任务人员聘任的问题

对上一轮聘期考核中超额完成岗位目标任务的教师可以实行低职高聘。

对上一轮聘期考核未完成岗位聘期目标任务要求,其中教学任务完成,但科研任务量化完成率严重偏低的教授、副教授,在本次岗位聘用时原则上实行高职低聘或转岗聘用;

对上一轮聘期考核未全面完成聘期考核目标和任务,但教学任务基本完成的教师,在本次岗位聘任时原则上聘用在本人专业技术等级的基本岗位,基础津贴标准下调10%。

(七)待聘人员的安置和管理

1.学校事业编制人员在聘用工作实施阶段未签订聘用协议的,为未聘人员。未聘人员包括待聘人员、拒聘人员、辞聘人员和解聘人员。

2.未聘人员原则上进入人才交流中心,按照国家有关人事政策法规和《西安财经学院待聘人员管理暂行办法》(西财院人字[2005]16号)管理。

六、组织机构和工作职责

思想部岗位聘用工作组,根据学校确定的原则、岗位数量、结构比例、岗位职责、聘用条件等规定,按照规范程序制定本单位岗位聘用方案,报学校岗位聘用领导小组审查备案并负责实施。

思想部聘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思政部办公室。

七、附则

本实施办法自2013年1月1日起实施,思政教学部岗位聘用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思想政治理论教学科研部

2013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