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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主义学院关于教职工考勤管理办法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20-12-09 [来源]: [浏览次数]:

为了加强学院的考勤管理工作,进一步推动学院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特制定本办法。

一、确保学习时间。根据学校的文件规定,每周三下午为教职工时事政治学习时间。学院根据工作需要,周三下午组织政治学习和召开会议。学习形式分为学院(党总支)集中学习、教研室(党支部)集中学习。学院(党总支)集中学习由学院办公室负责组织,教研室(党支部)集中学习由教研主任(支部书记)负责组织。

二、严格活动考勤。学院(党总支)集中学习由学院(党总支)统一安排,学院办公室负责签到考勤。教研室(党支部)集中学习由教研室(党支部)安排,教研室主任和党支部书记负责签到考勤。

三、遵守请假制度。所有教职工必须准时参加时事政治学习活动,不得迟到早退和无故缺席。因故不能参加学院活动,应事先向院党总支书记、教研室党支部书记以书面方式请假。

四、加强日常管理。每学期开学,所有教职工必须在规定时间内亲自到学院签名报到;教师平时及假期期间,外出参加学术交流、调研培训、国内外旅游,必须书面请假,经院党总支书记同意方可外出。

五、严明奖惩措施。教职工无故不参加学院会议1次,扣发津贴100元,会议迟到和早退20分钟的,1次扣发津贴20元。教职工全年无故不参加学院(党总支)和教研室(党支部)会议和活动2次以上、迟到和早退4次以上,因私请假6次以上,取消学校、学院各种评奖评优资格。教职工未经批准外出,给学院工作和形象造成不良影响,取消校学校、学院各种评奖评优资格,并全院通报批评,计入聘期考核内容。

六、本办法公布后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