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研室是按课程和学科建立的学院教学基层单位,教研室主任负责组织、领导本教研室的教学及教学研究工作,教研室副主任协助教研室主任完成好本教研室的各项工作。具体岗位职责及考核办法如下:
一、教研室主任的主要职责如下:
1.在学院行政的领导下,主持该教研室的全面工作,负责本教研室的教师完成教学、科研和日常管理等各项任务。
2.在院党总支的领导下,积极做好本教研室人员的师德建设工作、理论学习工作,关心教职工生活,及时反映和处理教师的有关意见和要求。防止和杜绝违反师德师风事件发生。增强教研室凝聚力,充分调动和发挥全室教师的积极性。
3.负责组织本教研室的日常教学工作,防止和杜绝教学事故发生,参与学院期中教学检查工作,重点对本教研室教师进行听课。
4.负责组织好每一次教研室活动,开展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的研究,组织本教研室教师集体备课,不断改进教学方法,提高教学质量。
5.按学院下达教学任务,组织和协调好本教研室教师的排课工作,落实任课教师,在规定时间内将承担教学任务的教师名单报院教务人员审核。
6.安排教研室教师的监考巡考工作,保证考试的正常进行,并对本教研室教师阅卷情况进行检查,督促教师按时提交成绩和试卷。
7.根据学院实际情况提出本教研室师资队伍建设的建议,制定教研室的新进教师计划,并对新进教师进行教学指导。
8.负责本教研室教师年度考核表和聘期考核表的核定工作,负责本教研室各类荣誉称号的推荐工作。
9.完成学校和学院领导交给的其它工作。
二、教研室副主任的主要职责如下:
1.组织编写本教研室教学大纲、教案等教学资料,协助主任安排好本教研室教师的授课计划,并负责督促和检查执行情况。
2.协助教研室主任组织好教研室活动,并负责作好教研活动记录。
3.负责撰写教研室本学期工作总结和下学期工作计划等各项教研室文字工作。
4.协助教研室主任完成其他教研工作。
5.完成学校和学院领导交给的其他工作。
三、考核办法
1.每年12月份对教研室主任、副主任一年工作进行考核,教研室主任、副主任进行述职汇报。
2.由学院领导、教学秘书、办公室主任和教研室全体成员参与考核工作。
3.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档,用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2/3人员投票合格及以上即为合格。有1/2人员投票优秀则考核为优秀。有1/2人员投票不合格则考核为不合格。其中,分管教学副院长对教研室主任、副主任具有一票否决建议权;教研室主任对副主任具有一票否决建议权。
4.考核优秀者,学院教研室主任、副主任分别奖励60分、30分,考核不合格者,免去其岗位职务。
5. 考核优秀与合格者,在职称申报推荐、岗位聘任等方面,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