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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财经学院关于教师备课的有关规定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13-11-12 [来源]: [浏览次数]:

西安财经学院关于教师备课的有关规定

备课是课程教学环节之一,充分的课前准备是顺利完成课程教学任务的前提。根据教育部有关要求,结合我院实际,现对教师备课的有关事宜规定如下:

⒈了解本课程在专业教学计划中所处的地位、作用,以及专业培养目标对本课程的具体要求。根据课程及教学大纲要求选择合适的教材和教学参考书,积极编写教学提纲、补充讲义等供教学使用。

⒉根据教学大纲和教材制订授课计划,编写教学日历,并在认真消化教材和相关教学参考资料的基础上制作教案或电子教案。

⒊对教案的基本要求:教案是教师的实际授课提纲而不是教材的复印或缩写。教案要体现教学法的要求;要能反映教师的授课目的和意图;要反映教师的授课风格和特色。

教案应包括以下内容:

⑴授课时间、对象、主要内容和教学进度计划;

⑵教学目标、教学要求;

⑶教学方法、教学手段、教学环境及教具;

⑷教学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法;

⑸需要讨论、分析或向学生提问的内容;

⑹需要布置的预习、复习、练习内容;

⑺向学生提供的参考书目、网址和其他资料来源等。

⒋在备课时,要注意专业知识与学习方法传授并重,注意培养学生自主学习的能力,注意理论联系实际、学以致用。

⒌备课时应设计并试做要布置给学生的课后作业,合理安排课后作业的质和量。

⒍教师应根据学科发展情况、教学要求的变化以及学生的实际水平,及时补充、修改或重写教案,以保持教学内容的先进性和适用性。

⒎备课中应认真处理好重点和难点的讲解,设计好教学内容,做好与先修、后续课程及同步课程的衔接和配合工作。

⒏备课应有余量。每学期开课前应完成学期备课并保证两星期的课时备课余量,平时保证一星期的课时备课余量。

⒐同一门课由2人以上同时开课时,提倡在个人备课的基础上同时参加集体备课,各系的集体备课情况应当有文字记载,内容包括课程名称、参加人员、时间、地点和讨论内容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