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教学过程,加强教学质量的监督与保障,树立优良的学风、全面提高我院教学质量,培养合格人才,根据《西安财经学院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试行)》和《西安财经学院考试管理规定》的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办法。
通过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本科生平时成绩的考核与管理,强化对学生学习过程的考核与评价力度,引导学生重视平时学习,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不断提高课程教学效果与质量。
1、学习态度,主要考查学生对该门课程的认识态度,学习的精神状态,上课听讲、完成作业的认真程度,学习的积极性与主动性等。
2、学习纪律,主要考查学生按时上课情况,迟到、早退及旷课的次数,以及能否遵守课堂纪律等。
3、课堂表现, 主要考查学生在课堂上参与课堂讨论、提问、发言的积极性与主动性,提出问题、思考问题和回答问题的深度、广度以及所反映出来的对知识的掌握和应用情况等。
4、课程作业,主要考查对老师所布置课程作业完成的数量和质量情况。
5、课程论文(单元测验),主要考查学生综合应用知识,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和思辨能力。
6、实践环节,主要观测学生实践训练过程中的综合表现,尤其是动手能力、独立思考和分析问题的能力,创新能力,以及实践报告的完成质量。
1、课程平时成绩的考核内容和评分标准由各课程所属系(室)根据本办法和课程特点确定,考核内容与评分标准在该门课程开课前向学生公布。任课教师根据课程性质与特点,积极开展教学方法的改革,实施因材施教,采取启发式、互动式、研究式的教学方法,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2、学生的平时考核是课程考核的重要内容。任课教师对学生平时学习状态进行考评要实事求是,公平合理,并将成绩逐项记入《西安财经学院教师课堂手册》,学期末与成绩登记表一起交学生所在二级学院(部)教务办。
3、学生课程平时成绩原则上占课程考核总成绩的20-30%,对于采取教学方法和考试方法改革需要调整平时成绩所占比例的,平时成绩所占比例可适当放大,但最高不应超过40%。